再审就是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中的错误,按照上级人民法院的指令或者本院审判委员会的决定,或者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或者是人民法院审查当事人的申请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次进行审理。再审一般由原审人民法院进行。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立足北京,面向全国,办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提起申诉、申请抗诉以及提起国家赔偿等法律事务,具体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等。
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应当再审对于当事人在原审审理过程中增加或放弃诉讼请求的,应当以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为基准,并确定原审裁判是否存在遗漏、超出诉讼请求的情况。另外,在技术处理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92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十一项规定的诉讼请求,包括一审诉讼请求、二审上诉请求,但当事人未对一审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岀诉讼请求提起上诉的除外。”
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应当再审审判实践中,一些法院仅以通知书或者口头传唤、电话传唤方式通知当事人的,若因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而作出缺席判决,适用本事由申请再审。
法院对当事人庭后补交的针对对方证据的反驳证据进行书面认定是否有违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庭审后提交针对对方证据的反驳证据,法院通过对该补交的证据进行书面审查认定,认为不存在新的事实或对案件事实无实质影响。法院这一做法并未违反法律规定,亦不存在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情形。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应当再审先前案件的法律文书是原判决、裁定作岀的重要根据,由于种种原因使得先前案件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原判决、裁定的作出实际已失去重要基础。若依据变更后的法律文书,其判决、裁定的内容将与原判决、裁定的结论不一致。
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行为,既是法官的渎职,又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允许受损害当事人以此事由提出再审很有必要。这里的“有”,是指查证属实,即在当事人申请再审时,审判人员在原审中的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已经形成处理意见,如原来的有关审判人员已经被判处受贿罪,已经因枉法裁判行为被处分或判刑。
当事人以新证据申请再审的,能否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再审审查程序中,当事人以新证据事由申请再审的,应当自行收集新证据。人民法院仅依据其提交的新证据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再审的结论。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新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该院认为,法院对再审检察建议未予采纳不当,遂依法提请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向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抗诉,并获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支持。2022年1月,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指令浦东新区法院对该案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调解书执行。 一家人为了祖屋的继承纠纷闹上了法庭,且已持续数年。案结之余,承办检察官更想实现事了人和,帮助徐家化解多年积怨,让兄弟姐妹重拾亲情。
昨天有个网友在后台联系我,说看了我的再审经历,他自己也有个案件计划申请再审,想与我交流下。他特别强调一、二审法官”故意“”恶意“不采信他提供的关键证据,认为写到再审申请书中会对自己有利,个人认为,这种类似投诉的举动在再审申请书中体现,实为不可取。
再审也并非毫无希望,通过再审获得正义的案件也很多,只要根据再审的要求,把握好正确的再审申请思路,冤案错案最终都难得以纠正。
法院管辖权确存在错误的,当事人是否可以此为由提起再审申请当事人针对生效管辖异议裁定提出的再审申请,其关于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等适用法律错误的再审事由均围绕管辖异议是否成立进行,而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法定再审事由中并无管辖权错误可以启动再审的事由,故其关于管辖错误而提起的再审申请并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