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指南
民事再审程序的功能定位与完善建议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也是理论与实践中争议最多的地方。鉴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将人民法院启动民事再审程序中“确有错误”的标准,替换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标准;将人民检察院启动再审程序中的“抗诉”制度删除,提出应当将再审检察建议与申诉权对接;重构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理由;扩大案外人申请再审的主体;完善小额诉讼再审制度。
为依法保护当事人正确行使申请再审权利,维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稳定性、权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立案程序的规定》等有关规定,行政案件当事人应了解和注意事项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指南再审申请人到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的,应当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按照提交登记表的顺序,由接谈法官审查其再审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以及材料是否齐备。
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再审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股权转让纠纷是公司法纠纷的主要类型之一。近五年来我院辖区被再审的公司法纠纷案件中,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数量最多。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法相关制度的立法目的和功能,提升案件审判质量,我们对近五年来被再审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进行分析梳理,选取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总结此类案件的再审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
再审法院审查再审之诉是否符合诉的一般要件和再审之诉的特别要件。其中,对再审之诉特别要件仅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如不符合则不予受理,如符合则案件进入再审程序第二阶段。
生效判决启动再审的三个途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启动再审的渠道包括下列三种:人民法院依职权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以及检察机关抗诉再审。
民事案件申诉指南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行政案件申诉指南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行政案件,申诉人再次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申请再审指南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指南为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申请再审权,方便当事人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