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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申诉研究专栏简介

再审申诉常识与研究,当事人申请再审、检察监督(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和法院依职权再审为启动再审的三种方式,但无论立法本意还是案件数量,当事人申请再审无疑最主要的再审启动方式。

  • 信访、复议、诉讼之间的关系
    日期:2023-07-11 点击:152次

    信访、复议、诉讼之间的关系信访制度是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相互独立、相互分离的权利救济制度。对于能够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信访途径是排斥的;基于同样理由,对于信访工作机构处理信访事项的行为、不履行《信访条例》规定的职责的行为,或者行政机关依据《信访条例》作出的处理意见、复查意见、复核意见和不再受理决定,行政复议和诉讼途径亦是排斥的。

  • 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中申请检察监督的期限
    日期:2023-07-09 点击:28次

    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中申请检察监督的期限,新规则第二十条,申请检察监督的期限规定为两年。若超出这个期限申请,检察机关将不予受理。

  • 强化买卖合同诉讼法律监督 更有力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日期:2023-07-05 点击:42次

    强化买卖合同诉讼法律监督 更有力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否则就要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结合监督办案,检察机关提示,各类市场主体在买卖过程中要积极采取相应措施防范潜在交易风险,及时保存相关证据,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民事纠纷甚至民事诉讼,最大限度降低交易成本。

  • 若被害人一方或被不起诉人一方对于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的决定有异议,应当如何救济?
    日期:2023-07-04 点击:34次

    若被害人一方或被不起诉人一方对于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的决定有异议,应当如何救济?人民检察院复查不服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应当在立案三个月以内作出复查决定,案情复杂的,不得超过六个月。被害人、被不起诉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应当递交申诉书,写明申诉理由。被害人、被不起诉人没有书写能力的,也可以口头提出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其口头提出的申诉制作笔录。

  • 人民检察院审查移送起诉应当查明的内容有哪些?
    日期:2023-07-03 点击:23次

    人民检察院审查移送起诉应当查明的内容有哪些?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包括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决定书及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证明相关财产系违法所得的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不宜移送的证据的清单、复制件、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是否随案移送

  • 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日期:2023-07-03 点击:18次

    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管辖是如何规定的?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公诉部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五日以内经由案件管理部门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

  • 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
    日期:2023-07-03 点击:44次

    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本办法,健全工作衔接机制、完善内设机构设置、优化审判力量配置,在实现审判重心进一步下沉的同时,推动将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案件交由较高层级法院审理,逐步实现基层人民法院重在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中级人民法院重在二审有效终审、精准定分止争;高级人民法院重在再审依法纠错、统一裁判尺度;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全国审判工作、确保法律正确统一适用。通过依法有序开展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四级两审审级制度优势,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 检察建议的类型包括哪些?
    日期:2023-06-30 点击:24次

    检察建议的类型包括哪些?(一)再审检察建议;(二)纠正违法检察建议;(三)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四)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 可以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检察建议的情形
    日期:2023-06-30 点击:25次

    可以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检察建议的情形需要给予有关涉案人员、责任人员或者组织行政处罚、政务处分、行业惩戒,或者需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司法责任的;其他需要提出检察建议的情形。

  • 可以向有关执法、司法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的情形
    日期:2023-06-30 点击:40次

    可以向有关执法、司法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的情形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监狱、社区矫正机构、强制医疗执行机构等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或者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决定等法律文书过程中存在普遍性、倾向性违法问题,或者有其他重大隐患,需要引起重视予以解决的;诉讼活动中其他需要以检察建议形式纠正违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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