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就是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中的错误,按照上级人民法院的指令或者本院审判委员会的决定,或者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或者是人民法院审查当事人的申请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次进行审理。再审一般由原审人民法院进行。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立足北京,面向全国,办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提起申诉、申请抗诉以及提起国家赔偿等法律事务,具体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等。
未经上诉,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再审吗对于“未经上诉而申请再审”的案件是否属于法院审查范围,虽曾有(2017)最高法民申2483号公报案例提供一定参考,但其后无论是最高院自身还是地方法院的处理方式均有些许差异。由于现有法律暂无明文规定,因此存在梳理裁判以统一口径之必要。本文将从立案到审查阶段两部分,对裁判思路进行归纳,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申请再审的条件及期限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我的案件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条、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当事人对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作为再审申请人,我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再审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判决、裁定、调解书列明的当事人;(二)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所提出的执行异议被裁定驳回的案外人;(三)上述当事人或案外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继者。
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都有哪些方式?如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就可以向原作出生效判决和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申请民事再审,应当提交哪些材料?再审申请人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应使用A4型纸,同时应当附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可编辑的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和再审申请书的电子文本(word文本),并提供所有纸质文件的便携式格式文本(PDF文本),将上述两种格式的电子文本刻录在同一张光盘中,与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涉外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有没有特别规定?涉外民事案件中的外国当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人为外国人的,应当提交其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护照复印件,或能证明其身份信息的其他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外国企业或组织的,应当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代表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申请再审案件再审审查的裁判方式因当事人申请再审而裁定再审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三种处理方式:上一级法院提审、指令原审法院再审和指定原审法院外的其他法院再审。实践中经常用到的是提审和指令再审。虽然再审程序空转一直是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但是《民事诉讼法》修订及其司法解释制定均未对哪类案件应当提审、哪类案件应当指令再审作出明确规定。
申请再审案件事由要件的审查再审事由是指法院、检察院、当事人以及案外第三人针对法院生效裁判在实体上或程序上的瑕疵或错误,要求法院对本案重新审理的法定理由或根据。[2]当事人对生效判决、裁定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规定了13项事由,对调解书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规定了2项事由。再审审查的重点是当事人提出的再审事由是否成立,即对当事人提出的再审事由和支撑其再审事由的具体事实、理由的匹配情况进行审查,再审事由是再审审查的实质方面。
申请再审案件形式要件的审查原审中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未被判令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亦不是适格申请再审主体。对主体要件的审查不仅包括对申请人资格的审查,还包括对被申请人的审查。在给付之诉中,负有给付义务的被申请人死亡或终止,无可供执行财产的,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应当依法终结审查;被申请人系原审胜诉的权利主张主体,其死亡或终止的,只有在可以确定权利义务承继人的情况下才可以变更诉讼主体,继续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