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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监督专栏简介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申请监督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活动不存在违法情形的,应当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在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制作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发送申请人,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 案外人主张足以阻却执行的实体权益的,原则上应该向首封法院提出
    日期:2024-07-07 点击:9次

    案外人主张足以阻却执行的实体权益的,原则上应该向首封法院提出邢某某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监督。主要理由:一、福州中院的查封措施客观存在。二、轮候查封同样适用《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该条规定并未对查封或轮候查封作出限制性规定。三、本案的关键在于邢某是否享有排除执行的实体权利,而非其查封是否生效。四、程序的设置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当事人的权利,而不是设置障碍。福州中院、福建高院适用法律错误,增加了邢某权利救济的负担。

  • 对于终结本次执行提出异议的期限应当如何确定?
    日期:2024-07-03 点击:11次

    《河南卓远中电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鑫德亿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案》【(2021)最高法执监501号】

  • 对存在消极执行的案件开展交叉执行有利于强化执行监督
    日期:2024-07-03 点击:11次

    对存在消极执行的案件开展交叉执行有利于强化执行监督

  • 执行程序中,如何理解和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日期:2024-06-29 点击:50次

    执行程序中,如何理解和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刘某珂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1条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刘某珂的申诉请求。

  • 执行案件因撤销执行申请而终结,且当事人未在两年时效内再次申请执行,其债权受让人无权就原执行行为提出异
    日期:2024-06-25 点击:19次

    执行案件因撤销执行申请而终结,且当事人未在两年时效内再次申请执行,其债权受让人无权就原执行行为提出异议、复议及申诉

  • 不能仅以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为由,推定执行和解协议中的保证条款构成执行程序中的担保
    日期:2024-06-24 点击:13次

    不能仅以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为由,推定执行和解协议中的保证条款构成执行程序中的担保①第三人向执行法院提供执行担保或保证,是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之外,自愿加入到强制执行程序中,在第三人并非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当事人的情况下,其接受强制执行,必须向人民法院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因此,执行担保强调的是向人民法院承诺自愿接受直接强制执行。②不能仅仅以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为由,推定执行和解协议中的保证条款构成执行程序中的担保。当然,不构成执行程序中的担保,并不当然意味着不承担担保责任。

  • 蔡明晓与蔡双玲等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案
    日期:2024-06-22 点击:6次

    蔡明晓与蔡双玲等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案再审申请人蔡明晓因与被申请人蔡双玲、蔡雪琼、胡其满、蔡明雪、金宏、谢文滨、林雅国、蔡清圃、蔡煌辉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不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建高院)(2019)闽民终39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21年9月28日作出(2021)最高法民申5393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

  • 执行程序中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日期:2024-06-19 点击:10次

    执行程序中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该规定,中汇房地产公司作为中汇材料公司的发起人没有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无论其是否转让股权,是否仍是中汇材料公司股东,均不能免除其出资义务。中汇房地产公司的该项再审申请主张不能成立。

  • 对高院执行复议裁定不服,只有两种情形可以向最高法院申请执行监督
    日期:2024-06-16 点击:38次

    对高院执行复议裁定不服,只有两种情形可以向最高法院申请执行监督为进一步完善申请执行监督案件办理程序,推动法律正确统一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 任某某与山西某房地产公司执行监督案
    日期:2024-06-13 点击:8次

    任某某与山西某房地产公司执行监督案当事人在仲裁调解书中约定的逾期还款违约金具有惩罚性,一般不得再以其为基数计算加倍部分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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