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须知流程及再审案例。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判后答疑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判后答疑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刑事、行政、执行、赔偿案件裁判有疑问,在宣判或提出上诉、申请复议、申请再审、申诉时,由原审人民法院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情理权衡等方面所做的解释说明和服判息诉工作。
关于进一步完善判后答疑工作的若干意见现将《关于进一步完善判后答疑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法院立案庭。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立案材料要求的规范意见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查征收、补偿、安置再审申请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正确审查征收、补偿、安置再审申请行政案件,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之规定,结合我省再审申请行政案件审查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再审审查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为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妥善处理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现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再审审查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介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现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8号。目前辖区设14个中级人民法院,设武汉海事法院、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等2个专门法院,设111个基层人民法院。
什么案件可以向湖北省高院申请再审?对湖北省辖区内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的。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立案指南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指南起诉、上诉、再审申诉和申请执行等诉讼事务均应提供与程序相对应的起诉状、上诉状或申请书、当事人身份证及相应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起,由法院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名确认。
江西高院刑事案件申诉指南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