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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专栏简介

再审就是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中的错误,按照上级人民法院的指令或者本院审判委员会的决定,或者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或者是人民法院审查当事人的申请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次进行审理。再审一般由原审人民法院进行。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立足北京,面向全国,办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提起申诉、申请抗诉以及提起国家赔偿等法律事务,具体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等。

  • 当事人故意规避法院的送达,其判决生效后申请再审是否具有再审利益?
    日期:2023-08-28 点击:28次

    当事人故意规避法院的送达,其判决生效后申请再审是否具有再审利益?由于张某平一直回避人民法院的送达行为,拒不参加本案前序普通审判程序,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以新的证据为由申请再审,属于滥用诉讼权利的情形,亦不具有再审利益,并不属于前述法律规定保护当事人应有诉讼权利的范围。另外,从其所提交所谓新的证据中,并未发现可证实与本案有关联的直接且明确的事实,亦未达到足以推翻原审判决的证明标准,故其此项申请理由因无充分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而不能成立。

  • 诉讼费用承担问题不属于法定再审事由
    日期:2023-08-28 点击:46次

    诉讼费用承担问题不属于法定再审事由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关于保全费用的负担问题。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不属于再审事由,本院不予审查。

  • 再审发回重审后的裁判不能申请再审
    日期:2023-08-28 点击:53次

    再审发回重审后的裁判不能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对于一审生效的裁判经再审,一方当事人上诉后作出的裁判是否属于再审裁判,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并征求了立法机关的意见后,有了明确的认识,认为从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的立法精神看,应当坚持“有限再审”原则及“2+1+1”路线图。

  • 级别管辖和超审限问题,均不属于民事诉讼再审事由
    日期:2023-08-28 点击:50次

    级别管辖和超审限问题,均不属于民事诉讼再审事由双方当事人均申请鉴定,原审审理期限虽然超过法定审理期限,但已经审批。且原审是否存在超审限问题,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0条(即现民诉法第207条)规定的法定再审申请事由,故当事人以此作为再审申请的事由不能成立。

  • “院长发现”纠错程序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日期:2023-08-27 点击:549次

    “院长发现”纠错程序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鉴定费承担问题不属于法定再审事由
    日期:2023-08-26 点击:47次

    鉴定费承担问题不属于法定再审事由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关于本案鉴定费用负担问题。案件鉴定费用的负担系人民法院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依职权作出的决定事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再审申请事由,故本院不予审查。

  • 当事人是否可以针对裁判文书“本院认为”部分申请再审?
    日期:2023-08-26 点击:42次

    当事人是否可以针对裁判文书“本院认为”部分申请再审?判决主文是人民法院就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作出的结论,而判决的“本院认为”部分,则是人民法院在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就判决理由所作的阐述,其本身并不构成判项内容。原则上,当事人不得针对裁判文书判决理由部分申请再审。因为该判决理由部分并非最终判项,仅系对事实的认定,并不必然导致判决的裁判理由影响另案判决结果,或出现判决结果相互矛盾、抵触的情况。

  • 审判实践中,对于再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作出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申
    日期:2023-08-26 点击:144次

    审判实践中,对于再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作出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申请再审?最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会议讨论认为:再审撤销原判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当事人的诉讼恢复至原一审裁判之前的状态,其诉讼请求未被生效裁判所羁束,讼争的民事法律关系仍处于待决状态,一审法院应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重新进行审理。

  • 某建设工程公司与赵某1、某药业公司执行异议之诉再审案
    日期:2023-08-26 点击:42次

    某建设工程公司与赵某1、某药业公司执行异议之诉再审案执行异议之诉实质上是案外人与被执行人对执行标的的权属纠纷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所享有权益与申请执行人在生效裁判文书等执行依据项下请求权的优先效力纠纷。本案中,再审法院综合全案情况认定案外人不能证明其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依法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原审错误裁判,有效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民营企业财产权实现,有利于增强民营企业经济创新动力,促进民营企业长远稳健发展。

  • 王某某、张某某挪用资金再审改判案
    日期:2023-08-26 点击:41次

    王某某、张某某挪用资金再审改判案再审判决认定王某某与张某1合谋挪用资金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依法改判,体现了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和证据裁判原则,有利于企业家消除顾虑,干事创业,安心经营,有利于增强企业家安全感,增强社会信心,形成良好预期,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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