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诉律师网
 
再审专栏简介

再审就是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中的错误,按照上级人民法院的指令或者本院审判委员会的决定,或者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或者是人民法院审查当事人的申请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次进行审理。再审一般由原审人民法院进行。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立足北京,面向全国,办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提起申诉、申请抗诉以及提起国家赔偿等法律事务,具体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等。

  • 名义股东是否有权转让其代持的股权
    日期:2024-08-02 点击:41次

    名义股东是否有权转让其代持的股权再审申请人吉林省榃亚种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榃亚公司)、姜雪峰、王亚梅因与被申请人吉林省铜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亚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不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吉民终18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 向最高院申请再审要注意什么?
    日期:2024-08-01 点击:16次

    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文书认为有错误的,除个别特殊案件外,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是再审管辖的一般规则,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改革办法》改变了这一规则。根据改革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再审的案件只有三种情形:第一种,最高人民法院自己作出的生效裁判。第二种,高级法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的生效裁判。第三种,对高级法院的生效裁判申请再审的事由只涉及法律适用错误的这一项再审事由的。

  • 侵权纠纷案件中,如何认定广播电视台是否尽到了广告发布者的审查义务
    日期:2024-08-01 点击:29次

    侵权纠纷案件中,如何认定广播电视台是否尽到了广告发布者的审查义务本案再审审查的争议焦点为:(一)二审判决关于香港某某公司是涉案广告广告主的认定是否正确;(二)二审判决以“重复评价”为由驳回某某公司关于涉案广告语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张是否正确;(三)二审判决关于四川某电视台已尽到了广告发布者审查义务的认定是否正确;(四)二审判决关于香港某某公司是否应停止使用其企业名称的认定是否正确;(五)二审判决确定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是否正确,确定的赔偿额是否正确。

  • 诉讼结束后第三人申请再审申请的民间借贷案件
    日期:2024-07-30 点击:22次

    诉讼结束后第三人申请再审申请的民间借贷案件本案诉讼过程中虽然只涉及双方主体,但案外第三人提出了再审申请,即当事人双方具有虚假诉讼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嫌疑。虽然第三人并未参与诉讼过程,但其通过再审途径提出了当事人双方虚假诉讼的线索,被告的自认不仅涉及到对其自身的权利处分,还影响到案外第三人,因此法院有理由进行实质审查。

  • “投资还是借贷”法律关系如何认定
    日期:2024-07-29 点击:69次

    “投资还是借贷”法律关系如何认定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并不具有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投资合作特征,而是约定一方出资后,无论公司经营情况如何,是否亏损,均按标准计算并享有固定投资收益。应认定双方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名为投资、实为借贷”。

  • 再审的审理结果有哪些?
    日期:2024-07-29 点击:64次

    法院经再审审理发现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导致裁判结果错误的,应当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的,原则上应当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辩论权之保障
    日期:2024-07-28 点击:56次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辩论权之保障法院剥夺当事人的辩论权的情形主要有九个方面,具备这些情形,即使判决的实体内容没有错,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再审,法院也应当裁定再审。再审以后,法院即使发现原判决没有错,也不能维持原判决,而应当撤销原判决,重新作出判决,因为原判决的正当性根据是不存在的。

  • 当事人故意规避法院的送达,其判决生效后申请再审是否具有再审利益
    日期:2024-07-16 点击:29次

    当事人故意规避法院的送达,其判决生效后申请再审是否具有再审利益

  • 未被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是否有权提出再审申请
    日期:2024-07-16 点击:47次

    未被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是否有权提出再审申请

  • 公司被注销登记后,股东作为权利义务继受者能否申请再审
    日期:2024-07-16 点击:58次

    公司被注销登记后,股东作为权利义务继受者能否申请再审

推荐律师

 
 
 
 
 

扫一扫,关注

电话: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