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就是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中的错误,按照上级人民法院的指令或者本院审判委员会的决定,或者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或者是人民法院审查当事人的申请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次进行审理。再审一般由原审人民法院进行。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立足北京,面向全国,办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提起申诉、申请抗诉以及提起国家赔偿等法律事务,具体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等。
婚后以个人财产购置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再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云民再99号民事判决(2018年6月19日)
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之约定有效再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粤民申4430号民事裁定(2021年7月6日)
刑民交叉案件均属同一事实,被害人损失已由刑事判决判令追缴的,不能再通过民事诉讼寻求救济再审一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8)一中民再初字第11272号民事判决(2008年12月16日)再审二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9)高民终字第1145号民事判决(2009年7月24日)
原告要求被告对法院已作出且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判结果承担连带责任的,不构成重复起诉城建公司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款结算依据如何确定(2014)吉民再字第14号
再审审查程序与再审审理程序的审判人员能否相同再审审查程序与再审审理程序同为审判监督程序,两案审判⻓为同⼀⼈并不属于应当回避的审判⼈员没有回避的情形。当事⼈以此为由申请再审,法院不予⽀持。
拒不参加庭审,于判决生效后再以新的证据为由申请再审,属于滥用诉讼权利再审申请人应当在一审及二审普通诉讼程序中已经诚实信用地行使了民事诉讼法律赋予其积极主动提交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民事诉讼权利,这实际上也是当事人应当履行的民事诉讼义务。当事人一直回避人民法院的送达行为,拒不参加本案前序普通审判程序,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以新的证据为由申请再审,属于滥用诉讼权利的情形,亦不具有再审利益,并不属于法律规定保护当事人应有诉讼权利的范围。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致转租合同无法履行,在出租人未主张的情况下,承租人是否有权向次承租人主张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再审: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沪一中民二(民)再终字第14号
总包无论与工头是什么关系,均应对民工工资承担清偿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河南甲实业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缺乏直接证据情形下实际施工人的认定(2020)青民再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