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案例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再审的公报案例、指导案例、参考案例、经典案例等。
居间合同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居间人不得据此主张居间费再审申请人林民革因与被申请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四局厦门分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四局)居间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闽民终76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协议约定经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未实际付款,协议依然可以生效再审申请人巴中市中润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医疗公司)、巴中市中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实业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华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鸿公司)、二审被上诉人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巴公司)、刘伟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川民终108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某建设工程公司与赵某1、某药业公司执行异议之诉再审案执行异议之诉实质上是案外人与被执行人对执行标的的权属纠纷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所享有权益与申请执行人在生效裁判文书等执行依据项下请求权的优先效力纠纷。本案中,再审法院综合全案情况认定案外人不能证明其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依法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原审错误裁判,有效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民营企业财产权实现,有利于增强民营企业经济创新动力,促进民营企业长远稳健发展。
王某某、张某某挪用资金再审改判案再审判决认定王某某与张某1合谋挪用资金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依法改判,体现了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和证据裁判原则,有利于企业家消除顾虑,干事创业,安心经营,有利于增强企业家安全感,增强社会信心,形成良好预期,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房某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再审改判无罪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要求,要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对于生产、经营等活动中作出的经济行为,当时的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禁止而以犯罪论处的,均应依法纠正。本案中,房某某的行为并未违反森林法等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应以犯罪论处。再审改判房某某无罪体现了人民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的审判原则。
贷款已过诉讼时效,银行能否直接扣划借款人在银行的存款还贷?临沭农商银行再审请求:请求依法撤销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鲁13民终4713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驳回被申请人胡尊跃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未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无权申请再审未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不享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无权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提出再审申请。
在原一审判决被再审撤销、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审理过程中撤回起诉,之后又提起本案诉讼,是否应予受理
当事人未经上诉直接申请再审,属于滥用再审程序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虽主张一审判决存在错误,但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未提起上诉,亦未提供客观上导致其不能行使诉权的合理理由,其放弃法律规定的常规性救济途径,即应当承担该处分行为所致的失权后果。
法院依职权对调解书再审后,可裁定终结再审程序法院依职权对生效调解书启动再审程序,经再审后认为原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裁定终结再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