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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案例专栏简介

再审案例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再审的公报案例、指导案例、参考案例、经典案例等。

  • 认定为“业主”是否即意味着认定为不动产所有权人
    日期:2023-08-02 点击:18次

    认定为“业主”是否即意味着认定为不动产所有权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解释》第1条第2款关于“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所称的业主”的规定,目的是为了解决业主身份的认定问题,从而为业主生活共同体的稳定,乃至于业主自治的代表性和合理性奠定可操作的基础和前提。但根据《民法典》第209条的规定,除非具有法定的情形,不动产物权的变动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也即“可以认定为业主”并不等于承认其当然享有该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 在执行和解协议中约定了担保条款的,法院是否可直接执行该担保人
    日期:2023-08-01 点击:16次

    在执行和解协议中约定了担保条款的,法院是否可直接执行该担保人在执行和解协议中约定了担保条款,但担保人并未向法院承诺在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时自愿接受直接强制执行的,不构成执行程序中的担保,而是一般的民事担保。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担保义务而损害债权人的合同权利,债权人有权提起民事诉讼(或按约定的仲裁程序)进行权利救济,请求担保人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 持股100%的股东能否替代公司作出股权转让的决定?
    日期:2023-08-01 点击:18次

    持股100%的股东能否替代公司作出股权转让的决定?一方面原审生效法律文书中载有双方“一致同意以转让东莞怡某公司股权的方式来实现合同目的”的内容,蔡某于本案所述内容,逻辑难以自洽。蔡某虽主张不应过分强调一人公司独立意志,赋予梁某随意毁约权,但却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故本院不予支持。

  • 判决书中有关返还股权的判项,能否直接产生股权变动的效力?
    日期:2023-07-28 点击:18次

    判决书中有关返还股权的判项,能否直接产生股权变动的效力?内乡法院(2016)豫1325民初第703号民事判决关于“创某公司在彩某公司的案涉19%股权归钱某所有”的判项,只能解读为系针对合同解除产生的股权返还请求权这一债权所作出的确认,并非对案涉股权归属的确权。况且,在该民事判决作出之前,案涉股权已经被江苏高院依法查封冻结,具有限制权利变动的法定效力。因此,内乡法院(2016)豫1325民初第703号民事判决的生效,并不能直接产生股权变动的效力,钱某仅得因该民事判决而要求创某公司返还案涉股权。

  • 公司已设立,股东替公司清偿债务后能否向其他股东追偿
    日期:2023-07-28 点击:86次

    王某、刘某某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2021)最高法民申4524号

  • 最高法院:以租赁形式抵偿债务,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日期:2023-07-25 点击:19次

    最高人民法院“英联视动漫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与北京恒华嘉辉科技有限公司与豪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2014)民申字第215号】明确:债务人以其房屋使用权抵偿欠款的合同之债,不同于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故不适用合同法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 原告先以不当得利纠纷为由起诉被告,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后,又以其他案由起诉的,不构成重复起诉
    日期:2023-07-23 点击:21次

    原告先以不当得利纠纷为由起诉被告,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后,又以其他案由起诉的,不构成重复起诉再审申请人武汉轻工大学(以下简称轻工大学)因与被申请人湖北艳阳天旺角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艳阳天公司)、一审第三人武汉市硚口区土地储备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土地储备中心)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鄂民终36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 当事人是否有权以原审法院对于其他当事人存在程序或实体违法为由提出再审申请
    日期:2023-07-22 点击:22次

    当事人是否有权以原审法院对于其他当事人存在程序或实体违法为由提出再审申请,再审申请人福建省晋江市丽晶傢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晶公司)因与被申请人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阳支行(以下简称晋江农商行青阳支行)、原审被告庄远洋、李建弘、庄玉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31日作出的(2019)闽民终150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 最高法院再审案例:全面审查与行政行为的可分性
    日期:2023-07-22 点击:31次

    最高法院再审案例:全面审查与行政行为的可分性,再审申请人宋太宏因诉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运城市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山西省政府)土地行政处理一案,不服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晋行终214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李广宇、审判员刘崇理、审判员刘慧卓参加的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 离职法定代表人要求公司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
    日期:2023-07-22 点击:18次

    离职法定代表人要求公司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王某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再审案;案号:(2020)最高法民再88号;合议庭成员:刘小飞、王东敏、任雪峰;裁判日期:2020年4月29日。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发布时间: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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