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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案例专栏简介

再审案例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再审的公报案例、指导案例、参考案例、经典案例等。

  • 增资前的债权人能否申请追加之后未实缴的增资股东为被执行人?
    日期:2023-11-04 点击:34次

    增资前的债权人能否申请追加之后未实缴的增资股东为被执行人?本案债权形成于案涉公司上述增资注册之前。法院考虑作为债权人对该公司责任能力的判断应以案涉债权形成时该公司的注册资金以及当时的股东出资情况为依据,故判令不得追加增资未实缴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并无不当。

  • “名为投资、实为借贷”法律关系的认定
    日期:2023-11-03 点击:28次

    “名为投资、实为借贷”法律关系的认定原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合同的内容及履行情况,并根据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事益公司应支付的利息标准,亦无不当。据此,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事益公司的再审申请。

  • 公司解算纠纷中,以公司章程所载仲裁协议为由主张应由仲裁机构裁决的,应否予以支持
    日期:2023-11-01 点击:51次

    公司解算纠纷中,以公司章程所载仲裁协议为由主张应由仲裁机构裁决的,应否予以支持,根据公司法规定,当事在公司陷入僵局、公司自治已无法实现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但现行法律并未赋予仲裁机构解散公司的裁决权,即仲裁机构裁决解散公司没有法律依据,即便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解散事宜,且约定因执行本章程所发生的或与本章程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有关公司解散的仲裁协议亦不能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故当事人有关本案应提交仲裁解决,人民法院不应受理的主张不能成立。

  • 如果车辆维修费用高于损害发生时该车辆实际价值的,应当按照事故发生时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日期:2023-11-01 点击:33次

    如果车辆维修费用高于损害发生时该车辆实际价值的,应当按照事故发生时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再审申请人王某荣因与被申请人河津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津支公司、武某林、原审原告张某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晋10民终1117号和山西省隰县人民法院(2021)晋1031民初18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 诉讼时效从人民法院收到原告起诉状之日起中断,即使因原告未缴纳诉讼费而按自动撤诉处理也仍能引起中断效果
    日期:2023-10-28 点击:32次

    诉讼时效从人民法院收到原告起诉状之日起中断,即使因原告未缴纳诉讼费而按自动撤诉处理也仍能引起中断效果

  • 一方提交录音证据而对方否认的,法院应如何处理
    日期:2023-10-27 点击:79次

    一方提交录音证据而对方否认的,法院应如何处理再审申请人张同书因与被申请人杜户仁船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鄂民终676号民事判决(以下简称原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 借款人已支付的超过民间借贷司法保护利率上限的利息部分,是否可直接用以抵扣借款本金
    日期:2023-10-26 点击:70次

    借款人已支付的超过民间借贷司法保护利率上限的利息部分,是否可直接用以抵扣借款本金再审申请人帅远林、李伟因与被申请人贵州华瑞鼎兴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鼎兴公司)、贵州华瑞鼎兴能源有限公司水城县鱼塘煤矿(以下简称鱼塘煤矿)、贵州华瑞鼎兴能源有限公司威宁县大街乡牛吃水煤矿(以下简称牛吃水煤矿)、贵州华瑞鼎兴能源有限公司阿戛乡陈家沟煤矿(以下简称陈家沟煤矿)、原审第三人严君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州高院)(2020)黔民终38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 当事人已办理预售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的,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日期:2023-10-25 点击:36次

    当事人已办理预售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的,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再审申请人曲靖世纪天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浩公司)因与被申请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曲靖分行)、曲靖市沾益区靖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靖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云民终65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 对赌条款不应适用公平原则干预,业绩补偿款亦不应适用违约金调整规定
    日期:2023-10-15 点击:39次

    对赌条款不应适用公平原则干预,业绩补偿款亦不应适用违约金调整规定再审申请人翟红伟因与被申请人青海国科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科基金)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青民终30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 崔宗超与公路中心物权保护纠纷案
    日期:2023-10-14 点击:47次

    崔宗超与公路中心物权保护纠纷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再审认为,公路总公司名为集体企业实为个体私营企业,公司前期的机械设备均由崔宗超个人投资购买,公路总公司的经营收入和固定资产(仓库用地除外)亦归崔宗超所有,公路总公司应将崔宗超投资的机械设备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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