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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须知专栏简介

监督与抗诉须知,申请检察监督是当事人实现权利救济的最后一把利器,我们着力于民商事案件诉讼和执行程序的监督,通过全面分析研究案件,与客户一道争取通过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获得再审改判的机会。

  • 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也是检察院依职权监督案件来源之一
    日期:2023-09-11 点击:42次

    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也是检察院依职权监督案件来源之一这不受《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限制:“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再审判决、裁定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依职权监督民事案件不要求经过再审的前置程序,是与当事人申请监督并行的监督方式。

  • 人民检察院分为几个层级?
    日期:2023-09-04 点击:13次

    人民检察院分为几个层级?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 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与职权
    日期:2023-09-03 点击:14次

    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与职权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人民检察院;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 被高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如何向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
    日期:2023-09-01 点击:19次

    被高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如何向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众所周知,一个案件启动再审程序是很困难的,在被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很少人会向检察院申请监督程序。笔者结合最近代理的两起民事案件、一起行政案件的监督申请程序,梳理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程序的实务操作指南。

  • 监督申请不予受理的具体情形如何理解?
    日期:2023-08-28 点击:10次

    监督申请不予受理的具体情形如何理解?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再审申请,法院对以超过六个月申请期限为由裁定驳回,当事人以超期限非因其自身原因为由,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的,需要审查其原因是否符合“因不可归责于其自身的原因”。但何为“因不可归责于其自身的原因”,《民诉监督规则》未予明确。

  • 哪些监督申请符合检察机关的受理条件?
    日期:2023-08-27 点击:15次

    哪些监督申请符合检察机关的受理条件?关于证据材料,当事人一般会在申请时提交。但根据《民诉监督规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也可以在检察办案过程中提交。对于前述三类典型的申请监督案件,是否在申请时提交证据,并非受理审查的重点。

  • 当事人对哪些情形可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
    日期:2023-08-26 点击:24次

    当事人对哪些情形可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当事人认为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此处的审判程序,不仅指一审、二审等普通审理程序,还包括简易程序、再审程序、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海事诉讼特别程序和破产程序;此处的审判人员,不仅指法官,也包括法官助理、人民陪审员和书记员。

  • 同一案件多人、多次申请监督如何处理?
    日期:2023-08-23 点击:13次

    同一案件多人、多次申请监督如何处理?《民诉监督规则》第四十三条仅规定了检察机关审查监督案件期间,其他当事人提出监督申请的情形,应将其列为申请人,对其请求一并审查。其他情形如其他当事人在检察机关办结该案后又提出监督申请的,当事人对检察机关裁判结果申请监督未获支持又提出违法监督的,均未予明确。

  • 检察机关监督启动再审后,当事人不服再审裁判能否再次申请监督?
    日期:2023-08-23 点击:49次

    检察机关监督启动再审后,当事人不服再审裁判能否再次申请监督?对于检察机关启动再审后法院作出的再审裁判,检察机关能否再次监督。关于这一点,《民诉监督规则》第一百二十四条有明确的规定,对法院审理民事抗诉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仍有明显错误的,检察机关可以再次监督。

  • 人民检察院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须知
    日期:2023-08-23 点击:16次

    人民检察院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须知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仅限于不予受理裁定和驳回起诉裁定)、调解书,经当事人向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者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或者法院决定再审后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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