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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法涉诉信访应予终结的标准

日期:2025-08-30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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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法涉诉信访应予终结的标准

关于涉法涉诉类信访,应予终结的标准为:

一是,法律问题解决到位。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理得当,经审查不存在执法错误、瑕疵,或者执法错误已经依法纠正、瑕疵已经妥善补正。

二是,执法责任追究到位。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执法错误,或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已经依纪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三是,解释疏导教育到位。从法理、道理、情理等方面对涉法涉诉信访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思想疏导。

四是,司法救助到位。涉法涉诉信访人生活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规定的,已经给予必要的救助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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