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权与信访常常相连,人们通常称为信访申诉或申诉信访,它们不是进入法院的一项诉讼活动,其性质上是申辩、陈述权,属于行政性质,具有浓郁的监督色彩。
信访人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可否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信访条例》对不服信访答复意见提供了复查、复核等充足的救济途径,信访人穷尽救济途径或者自愿放弃救济,信访事项即告终结。
非基于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偏离正当目的的投诉举报不应给予支持在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当事人选择投诉举报的情形较多,且就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投诉举报事项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也较多。有的当事人投诉举报以及复议、诉讼明显超出正常数量,耗费了大量的行政及司法资源,行政机关以及人民法院对此如何处理尚未形成统一认识。
用心用情做好涉诉涉法信访化解工作法院接信接访渠道逐渐多样,既有纸质邮寄、上门走访等线下来信来访,又有12368热线、院长信箱、网上申诉等线上渠道;既有本院接收信件,又有其他党政部门、上级法院等转办交办信件,如何破解信访这道难题,成了我们信访工作人员的重点关注内容。
上访人的上访动机各种各样,既有正常的,也有不正常的;既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信访办工作人员要充分了解上访人的上访动机,对症下药,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信访人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并没有实施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按照扰乱单位秩序进行处罚,适用法律错误
关于当事人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控告的规定控告是人民检察院除当事人申请监督以外,发现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另一重要途径。本条对控告的主体、内容和受理检察院及部门进行了规定。
关于涉及民事诉讼监督信访案件交办的规定信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检察机关反映冤情、民意或检察机关的不足之处,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等案件,该类案件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案件不同,不属于法定的法律监督程序,但其中所反映的情况也需要引起检察机关的重视。因此,本规则特别设定了相应的条文予以明确。
上访人员拒不配合政府的劝返工作,并且向政府信访工作人员索要钱财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上诉人明知是被害人自己的钱而收取,主观上具有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客观上上诉人以闹着要出去不配合接访人员工作相要挟的行为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被迫处分个人的财产,上诉人的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构成敲诈勒索罪。
中央政法委关于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13﹞26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检察机关来信来访受理范围须知你知道哪些事项属于检察机关信访、举报、控告、申诉等受理范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