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审审查听证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再审案件时,通知案件各方当事人到庭,听取当事人对有关申请再审事由、争议事实的说明和意见,通过举证、质证等程序,查明再审案件事实的一种审理方式。
最高院在2009年《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法发(2009)26号】第十三条中,首次确定了书面阅卷及询问当事人以外的又一种审查方式,即再审听证程序。
从当事人的角度来看,听证审查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以合议庭的方式组织各方当事人充分参与、表达及辩论,有效避免了书面审查可能导致的不公正。从司法公开的角度来看,相较于传统审查方式,听证审查程序是公开的审查,通过组织各方当事人参与,不仅仅实现了当事人迫切表达意愿的诉求,也增强了司法的公开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