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答疑民商事案件申请再审的,生效判决法院必须对申请人进行判后答疑工作:(一)当事人不服法院做出的生效裁判,就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理由及诉讼程序等有关审判问题提出异议的,可要求原审法院判后答疑。(二)当事人直接向原审法院提出申请再审的,可以要求法院立案庭登记后安排原审判庭当即答疑,不能当即答疑的,以预约答疑的方式转原审判庭进行答疑。 (三)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可以通过原审法院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原审法院应首先安排判后答疑,不得以申请再审属上一级法院管辖而拒绝答疑。(四)当事人直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的,上一级法院立案庭在2日内登记并转原审法院进行判后答疑。
法律规定应当由上级法院提审的案件的有哪些?需要统一法律适用或裁量权行使标准的;其他不宜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的情形。
再审中原审包括程序性违法主要包括哪些方面?质证主要出现在证据交换阶段和庭审阶段。司法实践中,有时会出现对方当事人对一方逾期提交的证据拒绝质证,其在原裁判生效后又以第四项申请再审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在原审中拒绝发表质证意见或者质证中未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的,不属于第四项未经质证的情形。
当事人申请再审后,在再审审查阶段,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如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则应当同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所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对再审审查结果不服还有哪些救济途径?民商事案件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再审,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不论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决定再审或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当事人都不能再次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当事人对驳回再审申请的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再审中调解书的审查包括哪些方面?自愿原则不仅要求调解程序的启动应依据当事人的自愿选择,更要求协议的内容是出自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调解,需审查其代理人是否适格。无权代理人签订调解协议是实践中违反自愿原则的常见情形。
原审存在实体性错误主要包括哪些方面?基本事实是指对原判决、裁定的结果有直接影响、用以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案件性质、具体权利义务和民事责任等主要内容所依据的事实。同时,主要证据也是对应于案件的基本事实而言的。只有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或用以证明基本事实的证据系伪造的才构成再审事由。
再审新证据须符合哪些条件?实质要件要求再审新证据能够强有力地证明原审裁判认定的基本事实或裁判结果确有错误。不同于二审程序,申请再审是特殊的司法救济途径,基于既判力理论,申请人的新证据须足以推翻原生效裁判,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如果新证据与原审诉讼具有可分性,可以另行起诉处理的话,一般不应冲破原审裁判的既判力而启动再审程序。
民商案件申请再审应提交哪些材料?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原审法院名称和原审裁判文书、调解书案号;具体的再审请求;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事由(须列明所依据的《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款、项),并重点围绕再审事由阐述相关事实和理由,避免仅将一、二审的诉状做简单修改,或笼统写“原审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
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如果申请人举证证明原审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并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