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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审查后的四种管辖类型

日期:2025-04-25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再审裁定分为提审、指令再审、指定再审、本院再审四种管辖类型。再审审理以提审为原则,交其他法院再审为补充,交原审法院再审为例外。
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一般应当提审。
所谓指令再审,是指上级法院裁定案件由原审法院审理。
所谓指定再审,是指上级法院裁定案件由原审法院以外的其他同级法院审理。
对于由原审法院进行再审审查的案件,该法院可以裁定由本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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