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不缺席,申诉我在线 !大家好,我是孙超律师,欢迎关注老孙聊再审。
如何认定被告(被执行人)的住所地并以此确定管辖权孙×才不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吉林高院)(2021)吉执复101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最高院再审:未出资股东能否申请解散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六条的规定,股东因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而受限的股东权利,并不包括其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的权利。
股东以获取验资为目的,短暂的将资金转入又转出构成抽逃出资,公司董监高怠于履行监管出资义务,放任并协助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张某银、沈某贵等股权转让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当事人申请再审系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本案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针对本案生效判决即二审判决。如上所述,就二审判决中关于利民投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内容而言,二审判决适用法律正确,故本院对于利民投资公司的再审申请不予支持。
以冲抵工程款的方式购买的房屋是否可以排除执行?四川省建筑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成都紫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再审案
承包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系法定权利,不需要经法院确认即享有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为,本案焦点问题为昆明二建公司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超过法定期限。首先,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承包人既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来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即承包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系法定权利,不需要经法院确认即享有。
行政机关送达法律文书可以借鉴“法院专递”方式,再审申请人范国平因诉被申请人河北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河北省政府)不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一案,不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冀行终710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被冒名登记的股东是否还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最高院认为:第一,福田法院和深圳中院在中航星公司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管理行政处罚纠纷一案一、二审判决中,已认定中航星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的变更空间研究院为中航星公司股东的登记材料中空间研究院的印章印文及相关工作人员签名为伪造,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撤销了该变更登记,已经证实空间研究院不是中航星公司股东,那么其出资不实或虚假出资的事实不能成立。
项目负责人未经承包人同意将劳务违法分包,他人知晓项目负责人无转委托权仍与其签订合同,相应的法律后果不适用表见代理的规定
当事人以民间借贷关系提起诉讼,但人民法院认定当事人之间并非民间借贷关系的,应当如何处理?原审法院实质上是认为李柏茂没有具体、完整地证明案涉当事人间存在借贷合意与借款行为,遂作出不予支持李柏茂诉讼请求的处理意见,这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释明的情形。因此,李柏茂关于原审法院未及时告知、释明存在程序违法的主张,于法无据,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