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流程、抗诉流程以及司法建议流程
如何向检察机关控申部门申请民事诉讼监督检察机关的民事诉讼监督是民事案件的最后一道救济途径,只有在穷尽了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后,仍认为其权益未得到救济,才能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提出监督申请后,检察院如何处理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依照规定作出受理决定。控告检察部门应当在决定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制作《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并告知其权利义务。需要通知其他当事人的,应当将《受理通知书》和监督申请书副本发送其他当事人,并告知其权利义务。其他当事人可以在收到监督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意见,不提出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的审查。
检察院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做出可否受理的决定并送达可否受理告知书。如果做出受理决定,检察院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分情况作出如下处置: 1、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裁判、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处置;2、下级人民检察院有抗诉权的,转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置;3、依法隶属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主管范围的,移送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处置。
刑事判决、裁定具有哪些情形应当提出抗诉因被告人翻供、证人改变证言而不采纳依法收集并经庭审质证为合法、有效的其他证据,判决无罪或者改变事实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无罪或者改变事实认定的。
哪些刑事案件一般不提出抗诉被告人提出罪轻、无罪辩解或者翻供后,认定犯罪性质、情节或者有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无法排除,导致人民法院未认定起诉指控罪名或者相关犯罪事实的。
刑事抗诉案件的审查原则及内容办理刑事抗诉案件,应当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全面、细致地审查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以及诉讼程序,综合考虑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准确分析认定人民法院原审裁判是否确有错误,根据错误的性质和程度,决定是否提出(请)抗诉。
审查抗诉案件一般按照下列步骤进行认真研究抗诉书或提请抗诉报告书,熟悉案件的基本情况、重点了解不同诉讼阶段认定案件事实的差异,公诉意见、历次判决或裁定结论有何差异,将判决或裁定理由与抗诉理由或提请抗诉的理由进行对比,初步分析案件分歧的焦点所在。
刑事案件抗诉程序怎么走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人民检察院决定抗诉后,由审查起诉部门出庭支持抗诉。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应当将抗诉书副本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申请抗诉流程是怎样的检察院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做出可否受理的决定并送达可否受理告知书。如果做出受理决定,检察院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分情况作出如下处置: 1、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裁判、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处置;2、下级人民检察院有抗诉权的,转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置;3、依法隶属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主管范围的,移送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处置。
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有什么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再审判决、裁定仍不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