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案例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再审的公报案例、指导案例、参考案例、经典案例等。
二审判决就《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没有向当事人释明,机械适用“不告不理”原则,直接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违反了《会议纪要》第36条的规定,没有达到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的目的,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存在重大瑕疵,但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富嘉公司的该项再审主张不能成立。富嘉公司可以就《保证合同》无效后升达股份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另行起诉。
再审请求以再审申请人申请再审时的请求为准,再审中变更的再审请求将不予审理本案为再审审理案件,富盈酒店在本院再审审理中再行变更再审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再审仍以其申请再审时的请求为准,对其新增加的再审请求不予审理,对其针对新增加的再审请求而提交的《工程联系函》、电子邮件截图等质保金相关证据材料,本院也不予审查。
二审法院能否依据其查明的事实对未上诉的部分进行审查和改判再审申请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丽支行(以下简称哈尔滨银行东丽支行)因与被申请人天津中天盛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盛通公司)、天津市中天宏大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宏大公司)、马向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津民终131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当事人应对方要求在风险告知书上签写“本人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是否对其产生法律效力再审申请人梅立群与被申请人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期货经纪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沪民终28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最高院再审改判:已预告登记的商品房被法院查封后,开发商可否诉请解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从而成为房屋所有权人并排除强制执行。
再审申请人韦统兵因与被申请人新疆宝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房地产公司)、新疆宝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投资公司)、新疆嘉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鸿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不服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1)宁民终8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21年12月17日作出(2021)最高法民申7049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韦统兵以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雷建华到庭参加诉讼。被申请人宝塔房地产公司、宝塔投资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被申请人嘉鸿公司书面表示其不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案涉商务合同(含有设备买卖和设备安装)是买卖合同还是建设工程合同?再审申请人XXXX大)因与被申请人XX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京民终17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在借款合同“借款人”处签字是否即应认定为该笔借款的债务人?再审申请人段媛媛因与被申请人颜奕、林建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京民终25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股东矛盾无法协商且都不愿或无法退出,强制解散公司是唯一解决途径,再审申请人董某某、长春东北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亚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吉林荟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荟冠公司)及一审第三人东证融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一案,不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吉民终56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实施的涉嫌犯罪的行为并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再审申请人上海钢翼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翼公司)为与被申请人上海闽路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路润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闽民终字第64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