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诉律师网
 
最高院再审专栏简介

当事人对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请求支付生效判决未作审理的其他费用,并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
    日期:2023-08-16 点击:21次

    请求支付生效判决未作审理的其他费用,并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一事不再理”原则中的“一事”应为相同当事人、同一案件事实、同一诉讼标的。同一案件事实,指当事人起诉所涉案件事实关系在前诉与后诉一致;同一诉讼标的则指原告前后两次起诉基于一致的请求权基础。由此,相同当事人、同一案件事实、同一标的,要求前后两诉所涉法律关系在主体、内容与客体上一致,而这三者的一致本质上要求前后两诉处理的法律关系一致。

  • 最高法六巡关于民事诉讼程序8个问题的解答
    日期:2023-08-16 点击:18次

    最高法六巡关于民事诉讼程序8个问题的解答上级法院再审裁定撤销原裁判、发回重审后,原审法院重审作出的判决、裁定,不是再审判决、裁定,不属于《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81条第1款第2项之规定情形,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一审法院开庭后变更合议庭成员但未再次开庭即作出判决系违反法定程序,应予发回重审
    日期:2023-08-16 点击:26次

    一审法院开庭后变更合议庭成员但未再次开庭即作出判决系违反法定程序,应予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 一审法院违反级别管辖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不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日期:2023-08-16 点击:24次

    一审法院违反级别管辖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不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规定,应当作为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的依据。”本案一审起诉时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法发〔2015〕7号)规定:“二、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贵州、西藏、甘肃、青海、宁夏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2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 如何认定一项工程系借用资质承建还是违法转包
    日期:2023-08-13 点击:13次

    如何认定一项工程系借用资质承建还是违法转包再审申请人南阳四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友公司)因与被申请人赵建伟、河南省合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豫民终89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 当事人对违约金和利息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不宜将违约金等同或混同于利息
    日期:2023-08-12 点击:13次

    当事人对违约金和利息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不宜将违约金等同或混同于利息违约金与利息的内涵、性质并不相同,在当事人对违约金和利息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不宜将违约金等同或混同于利息。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违约金是依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相应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补偿守约方损失及惩罚违约方的效果,往往作为违反合同义务的一种责任承担方式;而利息作为本金的孳息,是指资金所有者因出借资金而取得的报酬,在经济学上系指生产者使用该笔资金发挥营运职能而形成的利润的一部分,是货币资金向实体经济注入并回流时所带来的增值额。

  • 不具有诉的利益且反复提起相同类型诉讼属于滥诉行为
    日期:2023-08-11 点击:22次

    不具有诉的利益且反复提起相同类型诉讼属于滥诉行为针对同一地区不同经营场所的同一类型产品或同一经营场所的不同类型产品,客观上可以就产品质量问题在一起或几起投诉举报案件中完成,但举报人却人为分开举报并要求分开处理,这一行为将导致大量的社会资源被损耗,也偏离了投诉举报制度的初衷,不具有合理正当性,其投诉举报目的并非救济其受损的合法权益,且客观上耗费了大量的行政资源及司法资源,案涉投诉举报行为不值得鼓励。

  • 投保人在载有“保险人就免责条款已提示说明”的声明中签章是否即应认定其已履行​明确说明义务
    日期:2023-08-10 点击:17次

    投保人在载有“保险人就免责条款已提示说明”的声明中签章是否即应认定其已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再审申请人青岛永益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益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华海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鲁民终182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 最高院裁判观点:轮候查封是否具有查封效力
    日期:2023-08-09 点击:35次

    最高院裁判观点:轮候查封是否具有查封效力,再审申请人衡阳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兴公司)、谢孝美、钟芳、钟超、邹芳君因与被申请人张上明、陈集可、衡阳宏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湘民终157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 控股股东的股权被法院冻结期间公司能否增资扩股
    日期:2023-08-08 点击:35次

    控股股东的股权被法院冻结期间公司能否增资扩股再审申请人河南新美景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美景公司)因与被申请人襄城金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公司)、临沂富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华公司)、山东沂星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沂星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东高院)(2018)鲁民终109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

推荐律师

 
 
 
 
 

扫一扫,关注

电话: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