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答疑民商事案件申请再审的,生效判决法院必须对申请人进行判后答疑工作:(一)当事人不服法院做出的生效裁判,就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理由及诉讼程序等有关审判问题提出异议的,可要求原审法院判后答疑。(二)当事人直接向原审法院提出申请再审的,可以要求法院立案庭登记后安排原审判庭当即答疑,不能当即答疑的,以预约答疑的方式转原审判庭进行答疑。 (三)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可以通过原审法院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原审法院应首先安排判后答疑,不得以申请再审属上一级法院管辖而拒绝答疑。(四)当事人直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的,上一级法院立案庭在2日内登记并转原审法院进行判后答疑。
再审审查程序中,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如何处理?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的,可以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
再审审查程序中,人民法院准许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或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再审申请人再次申请再审的,如何处理?原则上,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的除外。
再审审理过程中,一审原告撤回起诉后再起诉的,如何处理?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裁定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撤销原判决。
原一审判决被再审撤销后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过程中,撤回起诉的是否还可重新起诉再审发回重审后重新立案的案应视为新的一审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应适用一审程序的相关规定予以确定;原告在重审期间撤诉后又起诉的,依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受理。
再审发回重审后形成的生效裁判,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之后的程序并非再审审理程序的延续,人民法院做出的裁判亦非再审裁判。当事人不服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作出的生效裁判,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申请再审。
《九民会纪要》发布前未经股东会决议的担保函被判决认定有效的,在纪要发布后能否申请再审
当事人是否有权就“按撤回起诉/上诉处理”的民事裁定提出再审申请
在法院未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下,其无上诉权和申请再审权
上级法院提起再审发回重审后形成的重审生效判决是否为再审判决以及重审是否属于审判监督程序
原审裁判对当事人并无不利的,其不得就该案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