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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答疑专栏简介

再审答疑民商事案件申请再审的,生效判决法院必须对申请人进行判后答疑工作:(一)当事人不服法院做出的生效裁判,就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理由及诉讼程序等有关审判问题提出异议的,可要求原审法院判后答疑。(二)当事人直接向原审法院提出申请再审的,可以要求法院立案庭登记后安排原审判庭当即答疑,不能当即答疑的,以预约答疑的方式转原审判庭进行答疑。 (三)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可以通过原审法院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原审法院应首先安排判后答疑,不得以申请再审属上一级法院管辖而拒绝答疑。(四)当事人直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的,上一级法院立案庭在2日内登记并转原审法院进行判后答疑。

  • 什么案件不可以申请再审?
    日期:2023-08-29 点击:20次

    什么案件不可以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七十八条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 当事人故意规避法院的送达,其判决生效后申请再审是否具有再审利益?
    日期:2023-08-28 点击:20次

    当事人故意规避法院的送达,其判决生效后申请再审是否具有再审利益?由于张某平一直回避人民法院的送达行为,拒不参加本案前序普通审判程序,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以新的证据为由申请再审,属于滥用诉讼权利的情形,亦不具有再审利益,并不属于前述法律规定保护当事人应有诉讼权利的范围。另外,从其所提交所谓新的证据中,并未发现可证实与本案有关联的直接且明确的事实,亦未达到足以推翻原审判决的证明标准,故其此项申请理由因无充分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而不能成立。

  • 再审发回重审后的裁判不能申请再审
    日期:2023-08-28 点击:36次

    再审发回重审后的裁判不能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对于一审生效的裁判经再审,一方当事人上诉后作出的裁判是否属于再审裁判,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并征求了立法机关的意见后,有了明确的认识,认为从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的立法精神看,应当坚持“有限再审”原则及“2+1+1”路线图。

  • 鉴定费承担问题不属于法定再审事由
    日期:2023-08-26 点击:21次

    鉴定费承担问题不属于法定再审事由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关于本案鉴定费用负担问题。案件鉴定费用的负担系人民法院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依职权作出的决定事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再审申请事由,故本院不予审查。

  • 审判实践中,对于再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作出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申
    日期:2023-08-26 点击:52次

    审判实践中,对于再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作出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申请再审?最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会议讨论认为:再审撤销原判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当事人的诉讼恢复至原一审裁判之前的状态,其诉讼请求未被生效裁判所羁束,讼争的民事法律关系仍处于待决状态,一审法院应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重新进行审理。

  • 关于民事诉讼中重复起诉及再审问题的解答
    日期:2023-08-26 点击:33次

    关于民事诉讼中重复起诉及再审问题的解答关于当事人是否相同的要件为主体识别标准,通常情形下比较容易判断主体是否同一。另外,当事人相同,不受当事人在前诉与后诉中的诉讼地位的影响,即使前后诉原告和被告地位完全相反,仍然可以认定当事人为同一。

  • 经检察院抗诉,法院指令再审后,原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新形成一审、二审判决,当事人针对该判
    日期:2023-08-23 点击:29次

    经检察院抗诉,法院指令再审后,原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新形成一审、二审判决,当事人针对该判决申请再审的应当如何处理。

  • 人民法院在借贷案件中未审查出借人是否为职业放贷人、借款是否为自有资金等事实问题的,能否以此为由申请再
    日期:2023-08-21 点击:20次

    人民法院在借贷案件中未审查出借人是否为职业放贷人、借款是否为自有资金等事实问题的,能否以此为由申请再审。

  • 案由定性错误是否属于法律适用错误,能否申请再审?
    日期:2023-08-21 点击:22次

    案由定性错误是否属于法律适用错误,能否申请再审?属于司法统计和审判管理范畴。案由定性准确与否,并非评价判决实体裁决结果及法律适用正确与否的直接依据。故杨某再审认为原判决所确定的案由错误,不属于法定的再审事由,本院不予审查。

  • 当事人对再审判决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日期:2023-08-21 点击:18次

    当事人对再审判决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再审的对象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冀民再29号民事判决,是再审程序启动后的第二审判决。该判决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所规定的再审判决。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再审判决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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