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案例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再审的公报案例、指导案例、参考案例、经典案例等。
强拆行为是事实行为而非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即存在,不存在作出之时不知道行为内容的问题再审申请人乡宁县福利焦化厂(以下简称福利焦化厂)因诉被申请人乡宁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乡宁县政府)行政赔偿一案,不服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晋行赔终10号行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张志刚、审判员仝蕾、审判员刘京川参加的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业主因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存在瑕疵为由提出先履行抗辩权而拒交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不符合再审申请条件,关于黄某提出的先履行抗辩权的问题,基于黄某与润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以下简称“润达洛阳分公司”)之间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润达洛阳分公司在接受委托对物业进行管理后,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尽管其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存在瑕疵,亦不符合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经法官释明后,当事人未申请鉴定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乙公司就丙装饰四川分公司应承担整改费用的主张未完成举证义务,其关于整改费用的主张不能成立。因此乙公司有关应依据《招标控制价》认定丙装饰四川分公司支付工程整改费用的申请再审事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公司经依法破产清算,无财产可供分配后被终结破产程序并注销,已无权利义务承继者,本案应当终结再审程序。
案件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虽未形成单独的和解协议,但一方当事人请求减少执行款及另一方同意放弃该部分权利的行为构成和解,由于未声明其不放弃申请再审权利,且原判决已经履行完毕,当事人再申请再审,法院应终结审查。
一方当事人不服原审判决申请再审,再审法院裁定再审,另一方当事人也申请再审的,应当终结审查同一案件当事人的再审申请。
签订息诉罢访协议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已得到保障,就同一事项不得再次诉讼再审申请人谷富强、徐静因诉被申请人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不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津行再2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购买宅基地上房屋后将户籍迁入的非本村村民能否获得补偿安置再审申请人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中原区政府)因与孙松森拆迁补偿安置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豫行终2288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后,是否仍享有利润分配请求权再审申请人甘肃乾金达矿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金达公司)与被申请人万城商务东升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城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一案,不服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9)内民终34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
工程量确认单的效力认定问题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中建国泰建设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北京金宇远拓机械施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