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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诉专栏简介

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通过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是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或作出判决、裁定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一种诉讼活动。再审申诉律师网北京再审申诉律师,立足北京,面向全国,办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提起申诉、申请抗诉以及提起国家赔偿等法律事务,具体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等。

  • 一起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引发的案件,为何由最高检提出抗诉?
    日期:2024-06-14 点击:16次

    一起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引发的案件,为何由最高检提出抗诉?最高检以生效行政裁判监督为主题,发布第五十一批指导性案例,其中检例第205号“李某诉湖北省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某市人民政府工伤保险资格认定及行政复议诉讼监督案”,引起社会关注。该案前前后后历经多年诉讼,最终通过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最高检接续抗诉,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姜某与某烫金材料公司、某印刷物资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
    日期:2024-06-08 点击:17次

    姜某与某烫金材料公司、某印刷物资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姜某不服上述买卖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一审生效判决,申请再审均被驳回,遂向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姜某提出其有通过微信与客户确认物流信息的习惯,但因手机问题无法提供。苍南县检察院遂委托温州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通过技术手段恢复并提取姜某与某印刷物资公司负责人的微信聊天记录,梳理发货记录与快递清单的对应关系。

  • 黄某萍与朱某、颜某、舒某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
    日期:2024-06-08 点击:16次

    黄某萍与朱某、颜某、舒某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虚假诉讼既扰乱司法秩序,也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本案系当事人恶意串通型虚假诉讼,尤其难以识别,检察机关查明虚假诉讼事实后,以再审检察建议提出监督意见,得到法院认同。因本案涉及虚假诉讼犯罪,检察机关、法院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协同推进刑事案件与民事纠纷处理,在监督纠正虚假民事诉讼案件的同时依法追究虚假诉讼行为人相应的刑事责任。

  • 合理扩大检察意见适用范围
    日期:2024-05-24 点击:17次

    合理扩大检察意见适用范围检察意见比检察建议具有更强的约束力。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意见是对事情的一定的看法和想法,并且应当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有一定的强制力;建议则是提出自己的主张,被建议对象可以采纳也可以不采纳,不具有强制力。

  • 关于当事人申请监督期限的规定
    日期:2024-04-20 点击:25次

    关于当事人申请监督期限的规定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的案件不受申请监督期限的限制。这一例外规定主要是考虑一些符合本规则规定应当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的案件,即使当事人未申请监督,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也应当介入和监督,以彰显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由于是检察机关依法主动介入民事案件,理应不受申请监督期限的限制。

  • 关于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类型的规定
    日期:2024-04-20 点击:16次

    关于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类型的规定对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申请监督。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3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依照立法机关的解释,该条之所以表述为“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主要是为了强调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也有权监督,而审判监督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是民事诉讼监督的一部分,具有监督的当然性,因此对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申请监督的,可以适用于所有民事诉讼程序。

  • 关于民事诉讼监督案件来源的规定
    日期:2024-04-19 点击:20次

    关于民事诉讼监督案件来源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实践中,除申请监督、控告以外,人民检察院还可能通过办理其他案件、新闻报道、网络媒介等途径发现需要监督的案件线索。这类案件统称为“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案件”。“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案件”一直以来是民事诉讼监督案件来源之一。

  • 关于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决定时间和复议的规定
    日期:2024-04-19 点击:125次

    关于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决定时间和复议的规定本条限定了人民检察院答复当事人回避申请的期限,即不论是否准许当事人的回避申请,人民检察院都应当在收到回避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当事人。同时,为了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规定如申请人对决定不服,可以向原决定机关提出复议一次。

  • 张某等71户业主与贵州省安顺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检察和解系列案
    日期:2024-04-18 点击:23次

    张某等71户业主与贵州省安顺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检察和解系列案受理及审查情况 张某等71户业主不服再审判决,向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该院于2021年5月25日受理该案。

  •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证据的采信与认定以及“奸淫幼女情节恶劣”“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等情节的判断与认
    日期:2024-04-16 点击:21次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证据的采信与认定以及“奸淫幼女情节恶劣”“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等情节的判断与认定抗诉机关与当事人抗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秦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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