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检察院受理哪些刑事申诉?
1.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2.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3.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4.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
5.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二、哪些人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刑事申诉?
原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不服原处理决定或原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申诉人委托律师代理申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
三、要向哪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一)市以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
1.不服本院诉讼终结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3.被害人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内提出的申诉;
4.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结果或者复查决定的申诉。
(二)区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
1.不服本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四、提出刑事申诉应递交哪些材料?
1.刑事申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或证据线索;
2.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近亲属的身份证明材料;
3.原案的相关法律文书和复查案件的法律文书。
五、怎样写刑事申诉书?
为了能更明确表达申诉的主要申诉理由及请求,便于司法机关审查,刑事申诉书一般应当载明申诉人(代理人)基本情况、申诉的具体要求、申诉事实与理由。
刑事申诉书参考样式:
刑事申诉书
申诉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与原案关系等情况)。
提出申诉的具体要求:……
事实根据与申诉理由:……
此致
×××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