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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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研究
刑事案件再审的启动方式本院生效刑事裁判有误,各级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共同启动再审。《刑诉法解释》第460条,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有权将认为有错误的生效刑事裁判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但其无权决定是否再审。是否再审,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新证据对刑事申诉案件的影响一些案件中的证人、被害人在判决后改变之前的证言、陈述,甚至作出对服刑人员有利的证言、陈述,为服刑人员“喊冤”。服刑人员“如获至宝”,认为自己翻案有望。但鉴于言词证据天生具有不稳定性,司法机关一般不会因为证人、被害人截然相反的说法就改变原裁判结果。相对来说,如果新证据是物证、书证等客观性证据,申诉改判的成功率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