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如何向最高人民检察申请复查,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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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走到了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这一步,绝大部分都只能向市检察院申请了,如果市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申请,根据2021年8月1日正式施行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可以在一年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省检)申请复查一次。如果是省检察院作出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可以在一年内向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复查一次。
如何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复查,现将网上查到的资料分享给大家,供参考。
一、材料准备
1、 把所有的判决书、裁定书及省检察院作出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准备4套(记住,不是1套),复印件也行,但决定书最好准备原件,有条件的,还应准备好上述文书的word文档,将来案件进入实体审查或再审程序时也用得上;
2、 要按照被申请人的人数+1准备好多份《民事监督复查申请书》,比如案子共有2个被申请人及第三人(你的对立方当事人及第三人),则要准备3份申请书,还要准备证据1份(含证据目录,也可列入新证据);
3、 要提供双方当事人(含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身份信息或登记信息。
二、材料递交
1、递交地址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来访接待室,其地址位于:石景山区鲁谷东街5号
2、路线
如北京西站下车,乘坐九号地铁,到军事博物馆,转乘一号地铁,在八宝山站下车,再从D口出,向西80米向南拐约400米左右即可到达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来访接待室。
3、 接待时间
周一、周二、周四、周五,(周三与周末不接待来访),平时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00,特别注意接待人数应当是有限制的,最好早点到
4、接待流程
七点五十五分,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来访接待室大门打开,保安询问是否带齐必备所文书(最高人民法院或省检察院的司法文书)八点整,保安放行,核验文书,过第一次接待室安检门。进门后除了手上拿的材料外,其他物品过检后统一存在贮物箱里,保安会把钥匙给你,出来时你把钥匙给保安,保安会帮你取。之后在进入办公大厅之前,还有第二次安检,安检完毕后,都进一层大厅就坐,根据案件性质取号排队等候。叫号之后,窗口会对你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主要是看是否有省检察院或最高院的司法文书,并查验身份信息与律师证及相关委托手续等程序性材料。
初审通过,审核人员会将材料退还给你并出具一张纸条,上面印着几楼几室,并口头告知找几楼几室,据观察,律师都是上三楼,公民代理或本人申诉上访都安排在二楼。拿到号之后,乘电梯到达指定楼层,保安会给发一张信访人员登记表,按表的要求进行填写,如有疑问,可问旁边安保人员,若再不明白,请进分配的房间请教检察官,按要求填写。向分配的房间号的检察官提交材料时,如实回答询问,他们有两个人,主要是问一些程序上的问题,当然也会问到你不服判的具体理由,也会给你作些解答,最终你的案子只要符合监督复查程序,窗口会受理你的材料,并会向你出具一份加盖了最高检服务中心公章的《申请民事复查材料收取清单》,确认收到你的材料,并让你填写好联系方式确认表。
如果申请复查材料不符合复查程序,检察官会退回材料,且不会出具任何文字依据。你下次还可再来,但得等3个月以后。至此,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查递交材料的信访过程完毕,根据案件情况,若复查申请成立,会收到检察十厅发出的立案通知书,则继续走下一步程序,若收不到,三个月后再来。
能够去最高检申请复查的朋友,想必都具坚毅之心,之前写民事监督复查的文章,有朋友在后台回复鸡汤,可推测其或有未平之冤,我们普通老百姓所遇之纷争,选择诉讼途径绝大多数都是无奈之举。此举虽是维护权益,获得正义的正当途径,但由于各种原因,正义可能迟迟未到,悲壮者莫如江西汪康夫老人,44年申诉之路,仍旧未得清白,抱憾而逝。幸而今,法治环境已日渐良好,虽追求正义之路依旧坎坷,但心向坦途。
怀悲悯之心,行正道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