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教师维权指南。
浅议如何运用法律手段对校园暴力进行规制一是施暴年龄低龄化,基本上都是未成年人,不乏小学生;二是施暴主体群体化,拉帮结派,以多欺少,属于集体作恶;三是施暴手段非人化,情节极其恶劣,从肉 体折磨和人格侮辱进行双重伤害;四是施暴过程网络化,往往会传发到新媒体上“炫耀”。五是女生成为主要施暴群体。
初中阶段为什么最容易发生校园暴力孩子的在校行为,其实是家庭生活的缩影,如果家庭环境出现了问题,则学校很难对学生的行为进行纠偏!所以,在处理校园欺凌这个问题上,最根本的还是家长要引起重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孩子产生的负面影响,在平时的言行中注意避免“语言暴力”和“行为暴力”,给孩子营造一种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
学生踢足球时摔倒损害 学校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担责实行过错原则,并不是履行监护职责。如学校在教育、管理上不存在过错,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对于在校学生仅是承担教育、管理职责,并不是履行监护职责。学生到学校读书,监护权并不发生转移,监护职责仍属于其监护人。
学生在校园外受伤,学校应否担责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陈某与刘某在校内发生纠纷时,老师及时进行了制止,并对双方进行了批评教育,矛盾也得以平息。此后刘某在校外实施伤害陈某的行为,已超出学校应尽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范围,因此学校对陈某的损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考勤管理不正规 加班事实难证明教师的工作存在特殊性,除了为学生上课,还包括课前的备课,和课下的学生辅导、作业批改等工作。许多学校,尤其是民办教育机构对教师的考核存在不统一、不规范的现象,有的仅要求教师在上课时出勤即可,有的则要求教师课余时间也要坐班备课;有的允许教师寒暑假休息,有的却要求教师寒暑假也要开班教学,但多数教育机构并未将其相关的考勤制度制定成册,仅仅是口头告知。
学校玩“失踪” 教师劳动报酬难追索司法实践中,我们发现民办教育机构拖欠教师工资报酬的并不少见,并且有的教育机构突然就撤离原先的办学场地,教师因找不到其负责人,也无从追偿其劳动报酬,起诉至法院也只能采用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费时费力,即便申请执行,也可能面临财产已转移的窘境。
学校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教师参加继续教育被学校扣发工资,怎么办?杨老师参加进修进行继续教育,是其权利也是其义务。经过教委和学校批准,杨老师参加进修,学习期间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学校不得扣发其工资,而且还应按当地规定向杨老师支付学费相差旅费。对于学校扣发其工资,杨老师可向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校园辱师事件屡次发生,教师该如何捍卫自己的尊严?段老师无辜受到侮辱、殴打,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对侯其的父亲给予行政处罚,并由其赔偿段老师的损失。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其情节严重,已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段老师也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诉讼案件的规定,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追究侯某父亲的刑事责任并赔偿自己的损失。
实际上这正是这一矛盾产生的根源,代课老师的聘用与《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也相矛盾。《教师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第十一条规定了各级各类学校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