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战案例
当前未成年人思想活跃、探索未知事物劲头足、接收新生事物快,法治教育只有从“娃娃抓起”,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思想教育,才能让他们的行为更加规范。我们当前的教育理念,无论是家庭、学校还是社会,普遍重视孩子的文化知识,但对于精神教育往往不够重视,很多家长可能还存在唯分数论、唯成绩论的观念,忽视了对子女的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这样产生的后果是孩子往往会被一些社会不良风气所影响,也会因为自己对于某种行为可能引发的不良后果没有清晰的界定而去尝试,如此一来,小则引发如本案中这样的刮车事件,大则可能会造成“高空抛物致人重伤”、“偷盗成性毁坏一生”的巨大沉重代价,父母作为孩子未成年之前的监护人,也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应当在家庭生活中对孩子的行为进行引导,告诉孩子哪些可以为,哪些可以不为,让孩子建立正确的社会意识和法律意识,并教育孩子犯错,要主动承认错误,对他人负责、对自己负责。
健身馆作为提供服务内容的经营者,在收取消费者预付款的前提下,不与消费者签订书面的服务合同关系,导致双方对合同履行的方式即“一对一”私教课程的服务内容产生重大争议,故健身馆应当返还剩余课程的服务费用;但毕竟系李女士主动要求解除合同,法院依照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酌情认定李女士承担预付费用10%的责任。
大学生强奸醉酒女同学获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违背妇女意志,利用妇女处于醉酒状态,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赵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已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依法适用缓刑。
驾考理论部分“包通过” 驾校教练组织考试作弊被判刑本案中,莫某等人组织考生在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中作弊,学员以作假的方式通过考试,不但无法真正学会道路交通相关知识,一旦上路行驶还会导致道路安全隐患,危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法官在此提醒广大考生,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考试,切莫急功近利、铤而走险,最终害人害己。
浅析“校园贷”类 P2P 平台比贷款本身的高利率更令人恐怖的是一些“校园贷”类 P2P 平台的催款方式。若按正常法律程序,对于不能按期还款的大学生,放贷者只能到法院起诉,胜诉之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而追回全部或部分欠款,不会威胁到借款大学生的人身自由和安全,更不存在让大学生的父母代为偿还、让大学生毕不了业等问题。但实际上,一些公司采取的催款方式,往往是各种骚扰、胁迫、跟踪、盯梢、非法拘禁,甚至包括某些更加极端的手段,迫使借款者不得不东奔西走,举新债还旧债,从而极大地威胁借款者的人身自由和安全。以上种种暴力逼债的方式,甚至有涉黑犯罪之嫌。
利用无人机组织驾考作弊案 26名被告人被判刑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是一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参与人数多的国家考试。被告人徐某杨、刘某恩在该考试的科目二项目中,通过无人机实时指挥方式组织驾校学员作弊 200 余人次,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告人韩某等24人在该考试的科目二项目中,通过招揽、介绍学员给被告人徐某杨、刘某恩进行科目二考试作弊,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综合各被告人的各项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未成年人参加有偿夏令营受到人身损害适用何种归责原则应当首先确定文化公司组织的有偿夏令营的性质。有观点倾向于认定文化公司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其他教育机构,认为其组织的有偿夏令营发挥了教育未成年人的作用,应等同于教育机构组织的活动。但笔者不赞同该观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是指专门从事教育的机构,且一般是公益性质的、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本案中文化公司领取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显示文化公司以营利为目的,组织户外拓展训练只是以经营范围的一种,所以文化公司属于营利性的企业并非教育机构,因此,其组织的少年军校夏令营不应认定为教育机构组织的教育活动,认定其为提供有偿公共服务更为合适,而文化公司宜认定为提供有偿公共服务的经营者或组织者。
未成年人之间因打篮球受伤,责任该如何划分对于许某在篮球运动过程中受到的伤害风险应由许某自行承担。在原告许某未能举证证明被告陈某对其受伤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原告主张被告赔偿其损失于法无据,故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中学生校内踢球受伤责任分担问题浅析在学校已经采取必要措施仍无法阻止损害发生的情况下,学校对损害发生没有管理、保护上的过错,就不能由学校承担过错责任。就本案而言,原、被告系初二学生,对足球运动的危险有足够的认知及处理能力,双方在体育课时间的足球场上进行足球比赛,既未超出足球运动的安全活动范围也在体育课的合理时间内,学校在时间、空间上已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对损害发生没有管理、保护上的过错,故学校无需承担过错责任。
因交通事故休学产生的学费能否主张赔偿区分受害人的学业连贯性及紧凑程度等因素。主要是区分小学中低年级以及初中、高中等,笔者认为,小学中低年级的课程较为简单,如果像本案这样仅是最后半学期休假,休学并非必然发生,受害人一方的选择性更大一些,但对于高年级、初中、高中等学业较为繁重的,可能休息一两个月就错过大量的课程,无法跟上教学进度的,这种情况下对休学费用予以一定的考虑也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