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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战案例专栏简介

实战案例

  • 自然人作为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存在的风险及应对
    日期:2022-09-10 点击:53次

    自然人作为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存在的风险及应对对于自然人出资举办学校,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个人出资且担任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从上述规定可知,个人出资举办学校要以自身财产,甚至家庭财产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学校也可能侵犯他人商标权
    日期:2022-09-10 点击:38次

    作为教育机构,不论是非营利性学校还是营利性民办学校,都是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同样面临知识产权侵权、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风险。作为学校,应当通过合法的形式获得商标、标识的等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并完善权利保护制度。当学校字号与他人注册商标重合时,不得单独突出使用,以免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教育机构通过加盟方式获得他人商标、标识使用权的,在加盟授权期限届满后,仍继续使用相关商标、标识的,也会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教育机构进行广告推广、网络宣传应当谨慎,不应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特别是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并且要注意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 疫情期间,线下教学能否变更为线上?
    日期:2022-08-28 点击:54次

    疫情期间,线下教学能否变更为线上?教学方式的改变,属于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因此,若更改教学方式,应当与学生及家长协商,取得同意后方可实施变更。线上教学,应符合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等法律规定。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属于合同纠纷,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仍属于财产案件,应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计收诉讼费
    日期:2022-08-26 点击:60次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属于合同纠纷,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仍属于财产案件,应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计收诉讼费

  • 法院不受理涉教师职级、职称、职务或岗位调整等争议
    日期:2022-08-26 点击:61次

    法院不受理涉教师职级、职称、职务或岗位调整等争议对于教师与事业编制学校之间的人事争议应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处理,人民法院仅受理教师与事业编制学校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对教师与事业编制学校之间因职级、职称、职务或者岗位调动等产生的争议,人民法院不应受理。

  • 李某诉上海虹口区艺术合子美术进修学校合同纠纷案
    日期:2022-08-24 点击:41次

    李某诉上海虹口区艺术合子美术进修学校合同纠纷案民办学校系公益性组织,对该类学校的出资在本质上属于向社会的捐赠,民办学校对于已投入的资产享有独立法人财产权,且投入的财产终极归属于社会而非归属于出资人,故出资人对学校财产不具有财产权益,其要求确认出资份额的诉请没有法律上的财产权依据。

  • 甘某不服暨南大学开除学籍决定案
    日期:2022-08-24 点击:131次

    甘某不服暨南大学开除学籍决定案学生在考试或者撰写论文过程中存在的抄袭行为应当受到处理,高等学校也有权依法给予相应的处分。但高等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使违纪学生得到公平对待。

  • 违反工作程序处分作弊的学生 致其自杀二审法院改判赔20%
    日期:2022-08-24 点击:91次

    违反工作程序处分作弊的学生 致其自杀二审法院改判赔20%虽然湟川中学关于李XX的处分决定在实质上并无不当,但其工作方法确实存在简单、草率、不规范的问题,也违反了其自行制定的工作要求。故湟川中学违反工作程序的处分行为与李XX的死亡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故二审法院改判令其承担20%的赔偿责任。

  • 未成年人具有一定的识别能力,应对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日期:2022-08-22 点击:43次

    未成年人具有一定的识别能力,应对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杨某1事发时已满九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预判能力,应当知晓将手指伸进转动轴承缝隙会对自身身体造成伤害,而杨某1忽视风险,将手指伸进轴承缝隙导致自身受伤,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 最高法发布考试作弊犯罪典型案例
    日期:2022-08-01 点击:67次

    最高法发布考试作弊犯罪典型案例一、章无涯、吕世龙、张夏阳等组织考试作弊案二、杜金波、马维圆组织考试作弊案三、段超、李忠诚等组织考试作弊案四、李志刚非法出售答案案五、侯庆亮、虎凯代替考试案六、王学军、翁其能等非法获取国家秘密、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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